冥婚!!(也称阴亲、阴婚)
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
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们完婚,他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
因此,为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很多的时候冥婚不只是发生在死人和死人之间,更多的还是发生在死人和活人之间。在习俗当中,如果是为死去的男子进行婚配的女子,这个活着的女子是一生都需要守活寡,不能进行改嫁的。但是男子就不一样了,男子是可以进行继续婚配的。
冥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冥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
《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甚至有的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
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宋代这种殉葬方式仍然很盛行,清朝贞洁观念的加强仍然盛行。直到晚清才被冲淡。
然后21世纪了!这种恶俗还没停止。
据央视新闻,4月23日,山西一15岁少年在网吧被6名同学殴打长达四小时后死亡。
5月6日,一场简单的冥婚让已经失去生命的他娶上了“媳妇”,他和自己的“媳妇”被合葬了离他家数百米之外的一座土坡上。
“我们也希望孩子可以早点入土为安,我儿子才15岁,我不想要他一个人在下面孤零零的,所以按照这边的风俗习惯,希望可以给孩子配个阴婚。
“让事情一次性搞定,不然我怕我以后老惦记,心不安啊!也是给自己图个心理安慰。”少年的母亲说,“阴婚的女孩是在芮城那边,一个下葬三年零三月的姑娘,去世的时候是16岁,和我儿子年龄也相当。”
在山西等地,冥婚盛行。无论家庭财力是否承担得起,配冥婚已经成为每一个不幸家庭的必然选择,似乎若不配冥婚,便是不负责任的父母。
一名从业30年的媒人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从她小时候记事开始,冥婚就一直存在。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冥婚市场也越来越红火。
上世纪90年代初,一场门当户对的冥婚要5000元,至本世纪初便涨到5万元;到2010年,10万元只能保证配上婚,已经不能提太多条件了;到2016年,15万元以下连“一根骨头都买不到”。
在山西某地,记者采访到一位给车祸故去儿子花十几万元买女尸配阴婚的中年人。
据介绍,他儿子出车祸后,周围不少人主动给他打听哪有合适的女尸,当听到数百公里外有一女高中生发生车祸在医院抢救无效后,他和朋友当即放下手中的事务,连夜开车前往。
与女方父亲一谈即合。他主动承担了女方在医院的十几万元抢救费用后拉回女尸,给儿子配了阴婚。
他说,这是老辈人留下的规矩,明知道没有意义,但也算是给故去的儿子一个交代。
不仅有钱人如此,没钱的为了实现自己的“心愿”也要硬着头皮这样做。
因自家条件差,山西省洪洞县的一位普通农民,为两个年近三十的儿子结不了婚而想尽办法,多方无果后,他找来了一位风水先生。
风水先生察看一番后说“是因为他的一位叔叔生前未婚,死后单独埋着,在作怪”,只有先给他叔叔配了阴婚,他的两个儿子才能结上婚。
愚昧的他从盗尸贼手中花了一万多元,买了一具女性尸骨,给叔叔配了阴婚。
可能有人觉得这是他们自己的自由,一个愿买,一个愿卖。
好的旧习俗,去其糟粕,也许就是中国的一种文化。
但是恶习,必须明令禁止的改!!封建迷信真真是害死人!!!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天一生活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tiyigo.com/baike/2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