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经常需要
直行、左转弯、右转弯
有时候右转弯车辆
还经常与斑马线的行人“狭路相逢”
有的车甚至还抢行,强行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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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右转车事故率最高
造成的交通事故触目惊心
右转机动车不让行人
掉头车未让正常行驶车
转弯车不让直行车
已经成为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右转车不让行人似乎已经司空见惯,然而这种行为其实侵犯了行人的优先权,也就是说,如果右转车辆不避让行人,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就要承担相关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右转正确姿势
同时小编也提醒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明明看到交通信号灯已经变为红灯,仍强行通过,这时候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道路行驶的优先等级
大家清楚了吗?
行人>直行>左转弯>右转弯
特别提醒
当我们在一些路口遇有“让”形指示标志时,要注意减速避让在路口通行的其他车辆。即使自己的车辆处于直行状态,也要让其他路口并入或转弯的车辆先行通过。
遵守交规,安全驾驶!
1.右侧通行原则 我国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实行右侧通行原则。右侧通过是我国包括台湾省道路交通的本原则,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仍然奉行左侧通行的原则。在国际上,一些国家或地区实行的是右侧通行的制度,如美国、俄罗斯等;一些国家或地区实行是左侧通行的制度,如英国、日本等。规定右侧通行还是左侧通行是其他一切通行原则的前提。2.分道行驶的原则 分道行驶的原则也称各行其道原则或路权原则。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必须各行其道,才能确保道路通行秩续良好。3.优先权原则 优先权原则包括流向优先和交通物体优先: 1)流向优先直行车辆优先于转弯车辆,干道上行驶的车辆优先于支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辆行至无管制交叉路口时,只有在右边无车辆驶入路口时才可通过。 2)交通物体有限火车和有轨电车在行驶时,优先于其他一切交通物体;一切车辆在道内通行时,优先于行人;紧急车辆如警车及护卫的车队、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优先于其他车辆;在人行横道内行走的行人优先于车辆。4.确保安全、畅通原则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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