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情况下,有些企业为适应企业形势发展的要求,都加大加强了对企业公有住房的管理力度。制定合理的公有住房制度,能使企业更有效的管理企业公有住房,根据参考资料,整理了一些相关的管理办法,第一条:公有住房范围 1、企业现有资产中有一定基础设施设备且适合人们居住的企业公有用房。 2、企业公有住房系企业所有,经批准同意居住的住房户只有居住权,企业有权合理调配、收回公有住房。 第二条:公有住房安排对象及原则 1、凡未建(购)私房或因工作需要确需房住在企业的在职干部职工为安排对象。 2、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同意,且与企业签订公有住房租住合同,按时缴纳租金的企业退休职工及外来租住人员适应于本管理制度。 3、公有住房安排的原则是,先申请,后批准,再住房。 4、企业内退休人员直系亲属除无子女且无住房的人员外,原则上企业不安排公有住房,符合条件且经企业同意的可安排住房两间。有子女但经查实子女无居住条件者,企业可酌情安排,且按计划内收缴标准收取费用。 5、公有住房中满足符合条件的职工居住外,企业公有住房可向外租佃,外来人员租佃企业公有住房按计划外收费标准收取租金。 6、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工,已解除劳动合同,且仍居住在企业的原职工视同外来人员对待。 7、企业收取的房租费实行专帐管理,全部用于公有住房的维护与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第三条:公有住房管理措施 1、公有住房住户必须讲究公德、注意卫生,爱护住房和公共设备设施,严禁乱倒垃圾、脏物。 2、公有住房系企业所有,住房户不强随意挖门、打眼、间墙,确因需要,必须先报告再实施,所需费用由住户负责支付,否则一律封闭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住房户负责。 3、严禁他人乱占公房,转租谋利,私自流转,强占不住等有损企业利益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企业有权强制收回。 4、经企业同意分配或租住的住房户必须与企业签订《公有住房租住合同》,并按时缴纳租金,公有住房租金原则上一年一次性收取,且需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纳。 5、违反本制度第五条第3、4款规定的住户企业先送达相关通知,拒不配合的企业将来取停电封门,拆门等措施强制收回住房。 6、公有住房住户水电费应按时向供电所及水费管理员缴纳,同时必须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严防任何事故的发生。 7、公有住房住户需搬出住房的,不得损害室内外公共设施设备,且装修来修去丢。 8、公有住房系企业所有,如遇企业改制,住房征拆,住房户必须无条件搬出,企业不承担搬迁安置,补偿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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