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受了工伤,是否一定要做工伤鉴定?这个东西其实是要根据你的伤情来做判断的,并非每个人受了工伤都需要做工伤鉴定。
工伤一般情况下都是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我每天在单位整理材料,偶尔会被纸张将手划破。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在工作当中,因为工作原因导致手指被划破,那么我如果要较真的话,也是可以申请工伤的,因为我受伤的原因完全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但是我有必要吗?没有,因为我知道哪怕是进行了工伤认定,我也拿不到任何的赔偿。我的手指被划破,去医院,医生最多给我消毒包扎好,然后就会告诉我回去继续上班吧,这点伤用不着开病假。这样我连停工留薪期的工资都没有,而且医药费很可能也已经由医保报销了。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不能达到因工致残级别的,很多人都是不会做工伤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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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讲,受工伤后,是要做工伤认定的。因为工伤认定后,社保局会到工厂调查,一是查明事情的真相原委,二是查出工伤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便于督促改正,三是落实承担责任的主体。
当然,工厂和务工者的老板肯定是不想员工去做工伤认定的。一来现在大部分工厂很少招正式员工,多数是委托外包或介绍所招工;二是大多数这类招工多是临时工,老板们都没有给务工者买社保或工伤保险,当然意外险是有买的。
做工伤认定的话,工厂有安全责任,搞不好要停业整顿;外包老板或介绍所老板不但要补交社保,还得赔付工伤损失及各种连带责任。那么老板们都不愿意去做工伤认定,劳动者一定要去做工伤认定吗?
这个看情况。如果工伤很严重,那劳动者去做工伤认定,对自己会有个好的保障。如果工伤不是很严重,务工者的老板对工人态度好愿意私了,那也是可以考虑不去做工伤认定的。
因为疫情的原因,各行各业都不太好做。老板做生意也有困难。作为劳动者,得灵活处理这件事情。如果老板好说话,不忽悠,谈得拢,给钱爽快的话,劳动者是可以考虑私了的。
做工伤认定需要走一定的程序,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比如先要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成功了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评残,再申请工伤赔偿,整套流程下来大概6个月左右。
如果自己不熟悉流程,可能还得请律师。律师费大概在赔付总额的20一30%左右,看申请工伤认定的难度。这样下来,钱肯定是赔得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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