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答好你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经济补偿的条件,最后才能确认经济补偿的计算办法。
期满劳动合同终止,是自动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当事人双方明确约定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时间的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关系因双方的约定而自动消失。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劳动合同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其后果表现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
因此,劳动合同的终止不同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虽然二者都是使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是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履行完毕后的自然的结果。
合同终止是否需要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终止不续签想要获得经济补偿,是有条件的。一般来说,只有
- 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
- 用人单位愿意续签但合同约定条件降低了(一般比如降职降薪)
如果合同条件维持或提高,你如果不同意续签是不能得到补偿的。
经济补偿计算标准是每工作1年按1个月工资补偿
经济补偿计算简单来说,就是通常大家所说的”N”。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08年前己经在本单位工作的,经济补偿要按原法规执行。
特殊条件的劳动合同逾期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但根据法律员工如有上述特殊情况,合同不能终止,必须逾期到上述情况消失时才能终止。如果企业终止,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我从事工厂人力资源工作十几年,对于,首先要纠正一下概念,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合同到你后没续签,都有补偿金;另外,劳动合同到期后,应该叫终止劳动合同,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
说这个并非抠字眼,而是只有我们懂了这些,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终止,对于续签这块,《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简单来说谁提出不续签谁承担责任!
一、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员工自己提出不续签,那么合同到期后,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和工作交接即可,说白了就和自己辞职是一样的,公司给你结算完最后的工资,你交接完工作就可以走人了,没有任何补偿。
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是公司提出不续签,那么公司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那就是N,即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中不满6个月的,按照0.5个月工资计算。还有记住,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是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你的,因此也就没有所谓的代通知金(N+1)。
综上所述,对于续签,已经非常清晰了。这种情况下要想拿补偿金,只有公司提出不和你续签才行,不过公司可能会故意不给,所以要提前做好取证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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