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试用期还是转正之后,用人单位都有权利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只不过会涉及到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在试用期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如果用人单位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则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按照2N标准金进行赔偿。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以下程序规定: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提前3天;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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