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如果不退押金当然违法了。
大家知道,除了OFO、摩拜,之前南方各地还有个小鸣单车,之前因为经营困难,不给退押金,结果被告了,最后法院判决退还押金以及公开赔礼道歉。(案例是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7)粤01民初445号裁判日期:2018.03.28,有兴趣可以读一下)
为什么呢?
因为共享单车是很便宜,以“共享模式”给消费者用,但为了防止消费者故意毁坏等情况,企业就设置一个押金,到时候可以以押金来作为一个赔偿或补偿,以此提高消费者使用的注意力。而消费者安全使用完,就可以把押金退回去,这样双方都没有额外的损失,交易进行得很顺利。
此时,押金就起到了一个保障双方合同履行的作用,相对于一个保障金。
但,如果押金不及时退还,则面临违约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1、首先,一般注册共享单车的APP都会有一用户协议,告知你,押金XX天可以退。这就是合同的一部分,如果企业不退了,那么就是违约。
2、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不退还押金的行为属于对消费者财产权的侵害。交通部等十部委8月3日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十二)也明确指出,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
结论
OFO即使像小鸣单车(广州悦骑公司)一样,虽然因经营困难陷入困境、停止经营,但消费者的利益不容小觑,企业若未能及时退还押金,也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企图让广大消费者为其经营失败买单,显然是其为逃避退还押金作出的无效辩解,不足成为免除退押金责任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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