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曾经回应记者说:“他(李易峰)有钱又帅的男人,应该不用我介绍(女朋友)吧?”
这也正是所有人面对李易峰嫖娼事件的疑问:他有钱又帅,应该不用嫖娼吧?
那么,李易峰这样的男人,为何需要用违反法律的方式获取性资源?
这样的方式且不谈在身体层面是否安全,后果严重应该是常识。前有黄某波,后有李某迪,都曾是国民度高的明星,事件之后都查无此人,复出恐怕也遥遥无期。
在被爆之后,他的“死鸭子嘴硬”,无疑也加剧了实锤之后的打脸程度。
这件事,从头到尾,他为何步步踏错?
01为何选择“性交易”
无疑,他们有性需求。
解决需求的渠道可以是一位长期女友。作为一位流量明显,找女友的风险极大,可能会因恋爱而失去部分流量,也可能会让女友知晓太多隐私而有曝光的风险,毕竟是女友,就可能会分手,分手就可能会引发怨恨。比如此前霍某,就失去了当红综艺翻红的机会。
更何况,作为流量明星万众簇拥的他们,自恋还来不及,估计难以恋上他人。即使找了女友,想要的多半也是被爱,难以真心爱上他人。可是,如果不是粉丝,谁又愿意对着一个高高在上的男友?
因此,对他们来说,谈恋爱是确定的风险,嫖娼则是“可能”有风险。
另一方面,对他们而言,谈恋爱的“付出回报率”太低,结果不确定。流量明星的时间就是金钱,“日入208万”的某爽早已让我们知道明星时间的宝贵。找一位他们想要的女友,需要前期的试探、约会等,到确定关系那一步前有太多路要走,甚至可能最后发现不合适而白费力气。
嫖娼的成本相对较低,且结果确定。他只需要付出一点金钱,和满足需求的时间,便确定能获得需求的满足。
最后,来个偏学术的解释,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曾经对深圳劳教在押的嫖娼人员进行人格因素测验,发现嫖娼人员的乐群性、敢为性、幻想性、忧虑性、紧张性等人格因素的均分显著高于对照组。其中,忧虑性、紧张性可能是因“在押”的事实引起,乐群、敢为、幻想则是日常人格。
乐群、敢为、幻想,无疑也与娱乐圈流量明星的个性有吻合之处。
02为何一再触犯法律
用大白话说,是侥幸心理。
乌克兰能源与电气大臣在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发生前两个月还在说:“这里发生核泄漏的概率是一万年都难遇的。”
这种侥幸心理的重要原因是过度自信。斯科特.普劳斯在《决策与判断》一书中说,在人们的决策和判断中,没有任何问题比过度自信更为普遍,更具有潜在的破坏性。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热手效应”和“赌徒谬误”。
“热手效应”是指人们认为投篮时会有正反馈情况,即球员在得分后更容易得分,失分后更容易失分。但是相关实验证明,热手效应并不存在,某次投篮命中之后下一次命中与否概率相似。
“赌徒谬误”与“热手效应”有类似之处,虽然根据常识,我们知道在游戏中我们无法控制骰子或其他游戏的结果,但赌徒们相信自己可以摸索出相应规律,控制结果。
李易峰多次嫖娼,每一次嫖娼成功逃脱法网之后,都会增加他能控制结果的自信,认为自己知道如何规避法律,如何才算足够小心。
相关心理学研究就曾显示,甚至被宣判死刑的罪犯,最后一刻之前都仍相信自己有转圜余地。
这也能解释李易峰的“死鸭子嘴硬”。
所以,《少年法庭》中,女主说要那些第一次犯罪被轻放的少年,会成长为无恶不作的大人。只有第一次就严惩,才能让他们对法律足够敬畏。
03是否能给娱乐圈警示
归因理论认为,如果是他人犯错,人类习惯归因他者的主观原因,比如“他不够小心”“他得罪了大佬”等;如果是自己犯错,人类更容易归因客观环境,比如“法治力度确实很大”。
也就是说,这些已经被行拘的人,能够懂得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但那些漏网之鱼者,容易归因自己足够小心谨慎,甚至认为是对方得罪“大佬”而被打击报复。
于是变成下一个李易峰,认为自己一定不会重蹈覆辙,认为自己一定能够次次侥幸,认为只要不得罪大佬就不会被查处。
所以,要明星们自觉只怕是难事,好在打击力度越来越大,对娱乐圈来说,制度约束比自我约束靠谱的多。
我觉得这很正常
我们就拿一个普通的男人来说。比如一个年收入30万的普通男人,现在突然给他30万甚至300万的日收入,他会不会飘?有这么多的钱,他会觉得自己想干啥就能干啥。吃好吃的,买房,买车这些对他来说都不是什么新鲜事。找个女朋友更是太容易了,口袋里不断地有大额入账,试问有几个男人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会非常理智,非常保守?
说到底还是娱乐圈赚钱太容易了,这种现象很容易让人堕落腐化。
有了钱就觉得精神世界很难得到满足,所以娱乐圈的男人要想不变坏也挺难的。
至于他为什么选择PC,我觉得一方面是李易峰对新鲜感要求很高,还有一方面就是寻找刺激吧,还有就是想尝试自己没做过的事情,做了之后发现挺有意思的,就收不住了。
好了,对这个话题我不想多说了。毕竟我是女人,我对男人的了解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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