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农村重男轻女的观念根深蒂固,20多年前,一个刚出生的女婴被亲生父母送人,这户人家将她养到5岁后,又经过中间人转手,最后把她送给了一个光棍儿来养育,一个年幼的小女孩儿就这样被一个光棍儿汉养大,你能想象出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她有多可怜吗?
婚后,亲生母亲来相认,她恨恨地说:
“我没有妈,我妈早就死了!”
她发过毒誓,这辈子都不可能和亲生父母相认,她恨他们。
面对这种情况,你还会劝女孩儿和亲生母亲相认,并说出“她毕竟生了你”这样的话吗?
我敢确定,说出这种“她毕竟生了你”这样话的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们永远无法想象,那些被自己亲生父母亲手送出去给别人养的孩子,他们有多可怜,你们无法体会自小就背负着“被抱养”的标签,内心有多苦恼,活得有多自卑。
都说血浓于水,我要说的是,没有感情基础的亲情什么都不是。
那些遗弃自己孩子的父母,即便是有苦衷,可以理解,但不能被原谅。
讲一个真实的例子。
我有一个朋友,她是我见到过的那些被抱养的孩子中最不幸的一个。
当年计划生育最严格的时候,在农村有很多夫妻为了生儿子,不惜将女儿送人这种情况很常见。
但是,我这位朋友却是个例,她亲生父母那边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她是最小的,也就是说,她的父母当年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也就是说人心不足蛇吞象,生一个儿嫌不够,想要再生一个,一看是女儿就转手送人了。
她被送给了一个远房亲戚的朋友,那对夫妻结婚好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在农村有这样一种说法,如果一对夫妻结婚多年都没有孩子,他们抱养一个别人的孩子,就会给自己带来“好孕”。
这个说法在朋友的养父母身上应验了,在她5岁的那年,养母果真怀孕了,后来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然而,双胞胎弟弟的到来却成了朋友的噩梦。
养父母因为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便不想要她了,后来找到中间人,竟然将她当做商品一样转手又转送给了别人,当时已经懂事的她,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接受命运的安排,她来到了光棍儿汉养父的家里。
因为自小就知道自己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所以,她渴望被爱,一直活在自卑的阴影中,早早就外出打工了。
有时候,命运弄人,后来她谈了一个男朋友,让她没想到的是男朋友的家竟然和亲生父母的家离得很近,只隔一条河。
后来,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亲生母亲找到她,想要相认,她冷冷地说:
“我没有妈,我妈早死了,我是一个没人要的野孩子!”
她的母亲开始哭泣,向她解释当年的苦衷,她一句都不想听,表示以后再也不想看到她,她想过和男朋友分手,逃离这个地方,不过最终还是没有那个勇气,但是,她坚决反对亲生母亲参加自己的婚礼。
其实,她的亲生母亲确实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她父亲很早就过世了,那些年,她母亲为了孩子,没有再嫁人,一个辛辛苦苦苦将家里的三个孩子拉扯大。
虽然日子过得不富裕,但是目前三个孩子都已经成家,她母亲唯一的愿望就是想知道自己当年送出去的女儿过得好不好。
直到后来,她才得知小女儿竟然吃了这么多苦,特别伤心,决定以后好好弥补,可她不知道,小女儿早恨透了她。
对于朋友亲生母亲的遭遇我很同情,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但是,我也特别理解朋友的想法和做法,并表示支持,我从来没有劝过她,让她与母亲相认,虽然她当年经历了什么,我无法感同深受,但是,她内心的想法我懂。
我也是一个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孩子,自小就知道这个事实,只是,我比她幸运,养父母对我视如己出。
但是,我讨厌那个“被抱养”的标签,而这个标签是我整个童年里的魔咒,小时候,小伙伴儿们会拿这个来嘲笑我,大人会拿这个开我玩笑,直到现在,那个“伤疤”都无法治愈,我想这辈子都将无法治愈,那个讨厌的标签也将跟随我一辈子,永远都撕不掉。
我想说的是,无论是什么年代,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只要亲生父母是主观意愿把孩子拱手送人的,这种父母都不值得被原谅。
结语:
如果你的身边有那种被父母亲手送人的孩子,请你放过她们,千万别对她说“她毕竟生了你”这样自欺欺人的鬼话。
血浓于水是相对而言的,事实上,养育之恩才是真正大于天,但是,生育之恩,自从你把孩子拱手送人那天起,就已经不复存在了!
- 生男生女都一样,重男轻女不应该。老话说,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一个才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婴儿,她来到这个世界还没认清楚谁是她的亲人,也根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就因父母想生个儿子,就稀里糊涂地被狠心的爸妈送给了别人,作为父母,于情怎舍?于心何忍?
- 一个嗷嗷待哺的小生命,正在需要父母亲百般呵护的节骨点上,就因为你们的封建思想作祟,残忍地把她送出了家门成为了弃婴。
- 也许还未满月的宝宝被丢弃时还没有思维,更不知道是她的亲生父母只因嫌弃她是女孩而不要她,但当她慢慢长大知道自己的身世后,她是多么的委屈,她的内心该有多么的痛啊!
- 现在孩子长大了,你又想把她认回来,你们是不是太自私了?你有考虑到作为孩子的感受吗?有考虑到恩身父母的感受吗?
- 孩子已经成年,她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归属,她和她的恩身父母也已建立了虽不是亲生却胜似亲生的家人亲情关系,她也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家庭,作为亲生父母也不好再去打扰她们的生活了。
- 当然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女儿有认你们的意愿,在征得恩身父母的同意下,你们也是可以亲戚的身份往来的。
- 奉劝年轻的父母或即将为人父母的朋友们,时代不同了,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子也可胜如男,不要再受风建残余影响而丢弃自己的小棉袄,一步走错千古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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