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独立本是西方民主的典型案例,所谓的“独立”主要是指独立于行政,即各级行政部门不得干涉司法部门,因为行政部门在某些案件里本就是案件的参与方甚至被告方、侵权方,如果司法不能独立,则行政部门必然干涉司法以达到案件处理结果更加有利于行政部门,哪怕行政部门的行为是极端错误的。
这个原则其实早已有之,只不过叫法不同。比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里的“人人”即包括行政部门。再比如中国古代经常提到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新中国建立后党政军一体,很长的时间内地方一把手具有一个地区最为集中的权力。后来审计部门首先独立出来,而后检察、监察部门实行垂直管理,政法部门的改革在近几年可谓大刀阔斧。垂直管理在地方上实质上已经达到了独立的目的。地市级部门(法院、检察院、环保局)向上汇报,不受地市级市委书记、组织部的影响,包括政绩、待遇、考评、任免等,利益分开了,在冲突的时候就可以秉公办理。
然而,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瓜葛。比如美国的大法官,虽然审判的时候可以不给总统面子,然而总统却能够动用自己的包括舆论影响、行政资源对大法官进行各种人身干扰。甚至总统可以以国家安全名义做出破坏法制的各种行为。为何会这样?
在911之前美国总统的权力非常受限,然而突如其来的国家安全危机需要行政部门进行足够迅速的资源调配和行动反应,于是国会通过了若干法案授予总统更多的权力以应对恐怖主义威胁。然而这个权力一旦授予,就像一把刀,能够砍敌人自然也能够砍自己人,所以走到特朗普这一代,开始动用权力进行各种国内利益的干涉,甚至对竞选对手进行干扰,虽然目前只是调查阶段只是嫌疑,但从逻辑上是实实在在可以操作成功的。
所以,司法独立最终只能是相对的。与行政绑定的司法必然导致各种腐败问题,而与行政完全隔离的司法却又严重影响行政效率,最终的结果就是根据实际的状况在两个极端之间进行平衡、游走,在保证一定行政效率的前提下实现司法公正或者在司法相对公正的前提下实现行政效率。
看过2017年的电影《华盛顿邮报》大概就可以知道。影片是基于真实历史事件。六七十年代美国国防部的某官员写了一份报告,指出美国多任总统在明知越战不可能打赢的情况下仍继续进行越战。纽约时报刊登了报告的一部分,被美国政府起诉,因为该报告是国家机密,时报涉嫌违法。法院于是下发禁令禁止刊登报告。华盛顿邮报在此背景下仍坚持刊发报告的其他部分。结果两家报社都成了被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决报社无罪,政府败诉,因为“出版自由是宪法规定的,保证这个国家民主制度的重要途径”。华盛顿邮报就是后来揭露水门事件的那家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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