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制社会,任何人的隐私只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支付宝公司与微信财付通公司所从事的第三方支付业务,属于互联网金融业务,与银行类金融机构性质相同,并非法外之地。所以,在当事人涉及民事诉讼或涉嫌违法犯罪时,有权机关可以查询、查封冻结,而且可以强制扣划。
根据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司法解释,有权查询互联网资金的权利机关有:
公安、检察院、法院、军队、监狱、海关、税务、国家安全机关、证监会、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等11个司法和执法机关。
具有查封冻结的权利机关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军队、监狱、海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等8个部门。
强制扣划权利机关只有3个:法院、海关和税务。
面对老赖的逃债和躲债行为,作为债权人该如何查询债务人存在于支付宝或微信上的资金呢?
1.如果属于经济诈骗类案件,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由公安机关经济侦察部门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负责向支付宝公司或微信财付通公司查询,并根据案情需要决定是否继续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支付宝和微信作为从事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否则涉嫌拒执罪。
2.在一般民事纠纷(债权债务)案件中,一般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后,为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待法院立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法院有权查询任何人财产。但需要原告提供被告财产线索,比如被告在支付宝或微信等互金平台有资金流动。法官可以凭借“协助查询通知书”要求支付宝微信公司配合执行。根据案情需要,可以继续采取查封冻结和扣划措施。
被告财产线索如何取得?主要有四个途径:
1.原告提供,即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在开庭审理前如实告知受理法院。
2.被告主动交代,这种情况一般是诉讼开庭审理中,被告在“财产报告令”中主动填写。
3.律师调查获得。
4.专业调查机构取得。
时至今日,司法执法机关查询冻结扣划支付宝微信等互金平台的资金,已经不是新鲜事。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惩戒失信的力度正在不断加大,老赖的生存空间必将受到极度压缩。失信,终将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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