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者的经验,简单谈谈。
1、什么时间做伤残鉴定
一般来讲,伤残鉴定需要治疗基本终结以后才能做。也就是说,伤者先住院治疗,等治疗结束出院以后才做。如果是伤及骨骼的,那么至少要三到四个月以后才可以做。
2、做伤残鉴定的程序
首先要强调一下,伤残鉴定不能让伤者自己找地方做,否则很可能对方不认可结果。
通常的程序是:
先到法院起诉;
伤者认为有可能构成伤残的,应当向受诉法院提出鉴定的申请;
法院召集诉讼各方,在当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抽签确定由哪一家做鉴定;
法院给鉴定机构发鉴定委托函;
鉴定机构和被鉴定者联系,确定需要缴纳的费用、鉴定时间、鉴定地点;
按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报告并发给法院,再由法院转交诉讼各方。
3、需要做的鉴定项目
很多当事人因为鉴定项目的选择不合适而造成一定的损失。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需要做哪些项目。
如果仅仅是受伤,确定伤残情况,应当申请鉴定伤残等级;
如果是诉讼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合理性有争议,可以申请鉴定医疗机构的费用合理性;
如果当事人需要计算三期(误工期、陪护期、营养期),或者各方对三期有争议,可以申请三期鉴定;
如果伤者患有某种疾病,因为交通事故加重伤情需要赔偿的,可以申请交通事故伤情参与度鉴定;
如果各方对后续治疗费有争议,可以申请鉴定后续治疗费用;
等等。
4、鉴定的费用
一般来讲,鉴定一个项目,费用一千元到两千元不等,由申请者预交,最后计入诉讼费处理,由败诉方承担,或者根据各方输赢比例分担。
5、鉴定需要的材料
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这样一些:
被申请人身份证,住院病历,相关检查检验的报告单、影像片等等,其余的根据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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