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更不合理!
人字怎么写?如果这都不懂,就不要在这里喋喋不休地绕舌,说些歪理邪说,鼓惑人心。一敞一捺为人,是男女自然结合,合理合法的夫妻,如果去掉一方,这个人字就写不成了,是亡是孤是鲧是寡。即然当初结合是自愿,就应守承诺,一生对他(她)人负责到底终生不渝,而不是不守信用始乱终弃,你背叛别人,别人一定背叛你,这是不变的真理。
唐代开明君主唐太宗李世民,为奖赏和结交开国宰相房玄龄,要将公主下嫁于他,房玄龄便邀唐太宗到他家作客,聪明的房玄龄便让自己的结发妻子盛妆与他一起接待唐太宗,而且一起在宴席上负责打点,唐太宗大怒,斥责房玄龄,房玄龄便跪地上奏:“古人说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昔日秦穆公欲改宰相百里奚之志,赐美女于他,他便上奏:“结发之妻与我同甘共苦,从不嫌弃于我,当我身边没有一人时,当我有病庵庵一息时,是我的结发妻救我一命,如今我富贵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时忘掉发妻,另寻新欢,如同一个人受人恩宠,忘记帮助过的人,君王想让我作负义之人吗?”秦穆公大为感动,赐百里奚妻子为一品夫人,并且重奖百金表百里奚为百官表率。还有叛国投奔到他国的楚太子,这个国家的国君要重用楚太子,有个大臣站出来说道:“楚太子位极人臣,却图谋不轨,背叛祖国投奔我来,如果我们重用他,在国家有难之时,第一个逃跑的一定是他,如果委以大任,他一定胡作非为,一旦他不如意,一定会再次背叛您,不如给了厚赏超出他的愿望,远远地驱逐他!”结果这太子听到这番话后,逃奔他国去了。皇上是让我作百里奚呢?还是作楚太子呢?”唐太宗大悟,收回成命,封房玄龄之妻为一品夫人,又重赏了房玄龄,越发地看重于他。古人尚且如此,今天我们却违背人伦天理,大谈什么婚外情,不是愚蠢至极吗?《红楼梦》中因婚外情死了多少人呢?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不是乱伦带来的祸吗?贾瑞如果不是痴心妄想也丧不了命。多浑虫老婆,鲍二家的,尤二姐,那一个不是死于非命?现实生活中听来的不说,亲眼所见的三例,就足以令人惊醒。
一个是二十年前一个复员军官回到地方法院,他的妻子并二个儿子是随军家属便一起回到当地,过后不久这个人便另有新欢,其妻子苦劝不行,与丈夫离婚又怕人笑话,无颜面对亲人,便走向极端,杀死了丈夫,好好的一家人,瞬间崩溃。
还有一例,有个人在当地小有名气,手里又有权有势,便沾花若草,勾引他人妻子,结果此人丈夫性格内向,备下凶器,邀他同饮,席间杀死了他,又杀死了他妻子,一人三条命,成为当时轰动一时的大案。
还有一人与他人妻子通奸,被他人堵在楼房之内,无处逃生,便从楼上想从窗外的下水道管逃生,结果命丧黄泉。
血淋淋的现实,却还有人要践踏道路底线,以性命的代价换一时之欢实不可取。
如果二人确实过不下去,可以选择离婚,离婚后是自由身,你自已怎么选择无人干涉,但婚外情绝不能有,这是践踏法律和人伦道德的事,诸君好自为之!
婚外恋情的存在是否合理?
婚外情第三者,是古以来历朝代都存在,在人类生存,生话,两性的存在有某种意义,古人称之谓“偷婆娘”,“偷汉子”,“养併头”,不过象这种情况被社会吐弃,象过街老鼠,在世人面前抬不起头来,羞死人了,被人耻笑,特别是妻子红杏出墙,男人被戴绿帽子,不出面挣吵挣执被称缩头鸟龟,一家人里外不是人,很难在社会上生存下去,有的忍不往这种眼光干脆搬家,逃避这是非之地。
婚外情随着社会改革开放,西方文化的渗入,人们对婚外情,婚姻观,性开放有进一步的认识,开始放松自我,
人们性有点放纵,有点随意性,年轻人婚姻观被淡化,恋爱期间早已开吃禁果,享鱼水之欢,称之谓试婚,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奉子成婚,私生子,应有尽有,可能是人们对性的认识更人性化,更理性化,然而忘却了社会道德,社会礼制,是祸是福,国外的性开放渗入到国内,什么私人会所,K丅V娱乐场所,娱乐圈非闻不断似乎有存在的合理性!是合理吗!有待认证,是合法吗?可以肯定的结论不合法,现在的离婚率居高不下,有的早已成了孤男寡女,有的成为人肉交易,做不光彩的事,然而也有社会的存在感-
也许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这将是何去何从,有待社会,有待人们的思考,是利是弊让时间来检验吧!
个人浅见,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谢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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