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该《办法》是继石市惠民殡葬政策之后推出的又一项利民举措。
《办法》规定,今后,石家庄市城乡居民丧属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除享受户籍所在地政府制定的惠民殡葬政策外,在经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的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不包括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选择骨灰立体安葬、骨灰自然安葬、骨灰撒散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对丧属给予减免(奖补)。
具体来说,
骨灰立体安葬:在民政部门所属的殡仪馆、骨灰堂安葬的,免费提供骨灰格位,并免除寄存管理费。
骨灰自然安葬:一次性补助每具2000元。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的还可免费提供可降解骨灰容器、骨灰告别及安葬仪式。
骨灰撒散:免费提供四名以内的逝者亲属陪同撒散服务。
对于土葬改革区自愿火化的逝者,除享受上述减免、补助政策外,一次性每具奖励2000元。
《办法》提出,在经营性公墓安葬的,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的每个格位一次性补贴1000元,其他逝者每个格位一次性补贴500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骨灰二次安葬的不再享受上述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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