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是指由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代缴社会养老保险金等方面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很多地方人事代理期间的工资和同一批招录的是统一的,入编之后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加津补贴等构成应发工资。
2011年招录为人事代理教师,肯定单位有委托人才中心缴交社保,这6年可以合并计算为工龄。
至于中级职称,正常条件取得了就可延续使用,除非转专业、转系列(如中学系列转职高系列),要转评,不然仍然有效,但中级职称聘任了才可套用相应工资(初聘工资为专技10级)。
如果题主能够提供学历(全日制)、毕业后是否立即参加工作、是否聘任中级等就能确定岗位工资和级别工资,至于津补贴部分各地不一样。
首先恭喜你能够经过考试取得编制,我在人社部门工作,我可以解答你,我们这里是这样执行的。
第一,职称问题,职称是对你的业务能力的一个评定,目前职称通用,不分在编或者是非在编,但是职称如果需要和工资挂钩的话,要经过聘任,用人单位同意后就可以继续享受中级职称待遇了。
其次,工资是否和之前一样。人事代理服务的其中一项就是工龄的连续计算,你的参加工作时间应当从参加人事代理的那天算起,也就是说你的工龄不会丢失,基本工资应当是延续的。
第三,就是在编人员的实习期问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是有试用期的,期限是一年,这一年你应当是实习期工资,等转正后,就可以继续之前的基本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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